近日,经第六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聘任835名同志为第六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王可、王永法、王箴若、许如春、李棠、何建君、张彦强、张颖、陈丹琪、林飞君、周文献、周苏康、郑杰、胡志明、徐能权、熊申军16名律师受聘。
宁波仲裁委员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建的宁波地区唯一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仲裁机构,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国内外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受聘的律师均会秉承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仲裁员职责,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化解民商经济纠纷,为构建和谐宁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