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在宁波中心大厦32楼太安大厅举行了宁波大学——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合作平台签约暨金融法律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本次签约和揭牌仪式由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涛律师主持。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林涛律师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许如春代表太安所致欢迎词,就双方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在金融法律领域联合开展研究与实践探索工作,在理论研讨、课题合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紧密进行合作表示期待。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许如春律师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钭晓东教授代表宁波大学法学院到场致辞,对此次校所合作、强强联手寄予厚望与祝福,希望双方能逐步打造特色化共建品牌,实现资源互享、经验互鉴、优势互利、发展互促。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
钭晓东教授
随后,钭院长与许主任分别代表宁波大学法学院与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共建“宁波大学——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研究院合作平台”协议书》,并共同为双方共建的金融法律研究中心进行揭牌。同时宁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学兰教授,我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张彦强律师共同为我所成为“宁波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了揭牌。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谢晓彬副教授、宁波大学人事处处长助理、法学院学工办主任吴敏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赵意奋教授、李娜教授、郭靖祎博士以及我所高级合伙人周文献律师、华旗律师、周苏康律师、王可律师、李棠律师、林飞君律师、郑杰律师、乐琳妮律师、何建君律师、陈绍峰律师参加了本次签约揭牌仪式。光临签约揭牌仪式的还有来自浙江日报宁波分社邵巧宏记者。

宁波大学来宾与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合影留念
签约仪式后,我所金融法律团队以及部分高伙、律师分别与宁波大学代表们就金融法律研究中心的运行、合作目标、合作成果固定以及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共同培养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宁波大学法学院与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此次合作旨在充分利用校所双方优势资源,共建“宁波大学——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研究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共同在金融法律领域联合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工作,共同培养富有创新意识、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金融法律人才。
此次校所合作是我所与高等院校深度合作的有益尝试,将有效提升我所在金融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品牌竞争力,并打造高标准的金融法律人才孵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