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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喜报|我所代理的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获评“宁波律师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在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宁波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状况白皮书》中,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飞君、乐琳妮律师代理的杨某侵犯著作权案件【案号:浦检刑捕受(2022)330726000068号】获评宁波律师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杨某系互联网技术人员,其专注于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基于多盘联合搜索的想法,开发出一套针对百度网盘的便捷搜索和提取功能的系统,通过收费方式给他人有偿使用。但是杨某的部分客户将该系统用于销售盗版图书并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因此案发后,杨某也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浦江县公安局对同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但认为杨某系主犯,担心其若取保可能会篡改系统数据不利于侦查,所以对其提请批捕。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接受杨某家属委托并指派林飞君、乐琳妮律师作为杨某辩护人,但受疫情时期会见政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当两位律师赶赴永康看守所与杨某会见时,审查批捕期限只剩最后一天。

基于会见沟通的情况,辩护人认为杨某存在不被批捕的可能性。由于情况紧急,辩护人在会见后立刻与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人取得联系,通过电话表达了申请不予批捕的观点和理由,认为杨某极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只是帮助犯,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为此,辩护人连夜准备《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通过“浙江检察”APP线上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和关注辩护人的意见后,于第二天上午即审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提审了杨某,并最终采纳了辩护人不予批捕的意见,对杨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典型意义: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通过向嫌疑人家属了解情况,尽快会见当事人,与承办人及时沟通等途径,及时、深度、多方位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基于所掌握的情况,结合自身职业素养和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经验,独立判断案件走向并提出法律意见,抓住“黄金救援”37天,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