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未来影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通知书
(2024)浙太安非事字第52-3号
各债权人:
2024年6月2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0206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未来影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4日指定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未来影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成员,周文献担任清算组负责人。现清算组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会街288号宁波中心大厦32楼;
3.联系方式:
滕冰倩,15757870687;
毛远哲,15867447510;
4.债权申报资料下载地址:
www.taianlawfirm.com,
进入页面后,选择“公示公告”,或关注“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选择“研究动态”项下“公告通知”,选择相关清算项目,点击通知项下“债权申报资料”进行下载;
5.其他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
特此通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未来影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