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的通知

关于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的通知


       2023年12月11日,余姚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为精诚公司管理人。因企业临近年关放假,精诚公司债权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2日,于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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