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的通知
2023年12月11日,余姚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为精诚公司管理人。因企业临近年关放假,精诚公司债权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2日,于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余姚市精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1日